鄧文卿表示,目前國內賣得好的購物頻道都是節目內容做得好的。譬如湖南衛視的快樂購等延續了湖南電視的一貫風格,以娛樂取勝。在這個基礎上賣出一些東西,這才是電視購物發展的正途。而一些草臺班子租用電視臺深夜的垃圾時間,隨便找一兩個臨時演員的那種推銷從本質上就誤解了電視購物。
前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會長助理周亮也認為,電視購物節目應該是節目,節目中的主持人等應該類似于商場的導購員,他們以講故事、現場演示等方式吸引消費者購買產品,但絕不能虛假和夸大宣傳。
專家普遍認為,電視購物只是生產企業宣傳產品的一種營銷手段,而電視購物頻道及公司就相當于一個渠道,屬于一個中間環節,賺取的也是一個中間差價。
“現在很多電視臺在播出電視購物節目時標注其為‘廣告’,如果電視購物定義為廣告,那么根本不必出臺什么《節目標準》,其違規行為完全可以用《廣告法》、《合同法》等處理。之所以還要制定電視購物方面的標準,就說明電視購物的本質是電視節目。”周亮認為。
垃圾時段每小時只需2萬元
明確了電視購物是節目,是否就能控制電視臺播放虛假和夸大的電視購物節目呢?企業又為何一窩蜂都往電視購物市場鉆?
“這是一個暴利行業。”周亮表示,“某些不規范的公司推出的電視購物產品的成本可能就幾十塊錢,但標價卻高達上千元,而這些節目播出的時段(凌晨0點到7點)價格非常便宜,也就兩三萬一個小時。可想而知,廠商在其中賺取了多少暴利。”
按照廣電總局的規定,電臺、電視臺每套節目播放廣告的比例不得超過該套節目每天播出總量的20%。但目前很多電視臺的硬廣告并不飽和,而播放節目卻還要電視臺付出成本。相反,播放電視購物廣告不僅能夠填充電視臺的空白時間,還能給電視臺帶來收入,二三線電視臺非常樂意接受電視購物廣告。
現在電視臺的廣告中心經常與電視購物企業有長期合作關系,許多地方電視臺甚至是靠這些廣告養著。未來,若明確電視購物是節目而非廣告,并對電視購物節目進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將給很多地方電視臺造成巨大損失。
“解決電視購物目前的亂象,不應該把責任僅僅推給電視購物廠商,電視臺也有一定的責任。電視臺目前生存困難可以理解,但正是因為電視臺把電視購物當做一種廣告,而且是垃圾時段的廣告處理,所以才出現目前這種局面。電視臺應該以挑選黃金時段電視劇的標準來挑選電視購物節目。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從客觀上防止那種夸大其詞、令觀眾厭惡的推銷出現,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收視率。”鄧文卿建議,“如果觀眾都要求看好看的電視購物節目,將會促使電視臺做出調整。對電視購物走上正軌才是促進。”
如果電視臺能夠把電視購物當成節目來選擇,對電視購物廠商必然也是一種約束。這才是解決電視購物的關鍵一環。電視觀眾也應該擺正心態來看電視購物,以看綜藝節目的心態來看電視購物節目。國內一家大型網站的最新一次調查顯示,超過9成網友不相信電視購物廣告,并有高達96%的網友認為,電視媒體是電視購物腦殘式推銷的最大幫兇。
電視購物是舶來品,所以也有專家提議,要規范電視購物市場,可以借鑒國外對電視購物的監管制度。在美國,一旦經調查發現電視購物產品有假,有關部門會追究商家法律責任并加倍罰款,并會上消費者投訴委員黑名單;日本《關于特定商業交易的法律》則規定,電視購物的廣告要標明商品價格、郵費等所有信息。消費者通過電視購物買到商品后,若對商品不滿意,還能在一定時間內退貨。
專業研究人員太少
雖然對標準的研究和調研工作一直都沒有停止,但作為《節目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起草人之一,曾靜平坦言:“這項工作太難做了,進展也比較慢,雖然也有很多人名義上說在做,但真正做的人并不多。”
首先是研究人員非常少。由于電視購物是一個新興行業,1992年才來到我國,所以對電視購物進行研究的專家學者很少。國內惟一一個電視購物的發展報告《中國電視購物發展報告2008-2009》由中國電視購物研究中心與央視-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共同調查研究兩三年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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