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的隱私只剩零了,想開點吧。”
人類社會要進步,新經濟要進一步爆發,個人信息的價值必須要釋放。但是如何更好地區分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疆界、如何建立個人信息的等價交換而非今天的肆意掠奪,一種共識和秩序必須要被建立起來。
“你的隱私只剩零了,想開點吧。”
1999年,為了給Jini技術造勢,時任Sun公司CEO的斯科特·麥克尼利在發布會上環顧全場,對臺下眾多的媒體記者和分析師說道。他認為互聯網分享將徹底“殺死”隱私。
但即便是13年后,互聯網已深刻影響人們日常生活的今天,他的話依舊顯得聳人聽聞。隱私作為人類自由生活的基本權利,我們目前還看不到它消亡的未來。不過,如果把“隱私”換為“個人信息”,他的預測則堪稱精準。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的崛起,使個人生活能夠全面信息化并聯網分享,個人信息的透明化已難以阻擋。
一個棘手的問題是,如何界定個人信息與隱私的疆界?電話號碼、微博內容、通訊錄、個人照片、瀏覽器Cookies……這些個人信息有些你愿意分享,有些你不愿分享,這是否能成為劃分隱私與否的“紅線”?
答案恐怕沒那么好做出。當我們在辦公室時,分享地理位置信息不是問題,一個小時后我們到家,卻對它變得極為敏感。個人信息與隱私疆界的模糊讓人頭疼,用戶亦因此很容易受到傷害。甚至有人擔心,一旦發生隱私恐慌,用戶把所有個人信息都打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標簽,互聯網的很多模式可能都要無疾而終,比如O2O,比如個性化推薦。因此,隱私疆界的劃定是關系互聯網下一步發展的重大命題。
另一方面,個人信息有供我們時刻使用的交換價值:我們使用手機大眾點評,交換出去地理位置信息;我們使用QQ,交換出去好友關系;我們使用京東商城,交換出去聯系方式。這些交換雖然難以用價格標示,卻無一不讓你覺得物有所值,否則你大可放棄它的服務。
問題在于,有時候你獲得了服務,卻不知道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2011年,德國學生Max Schrems向Facebook索要了自己被收集的所有信息,結果他收到一張有1222個PDF文件的光盤,上面有他以往在Facebook的所有行蹤,甚至包括已經刪除了的信息。Schrems的惱火可想而知,他覺得這超出了等價交換的范疇。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個人信息的無意識透明無異于個人資產的無端流失。
但也由此可以看出,用戶個人信息并非不能觸碰的禁區,他可以接受用它來交換價值相等的服務,而這是解決互聯網隱私問題的核心所在。不過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建立一套讓交換更加有序、效率的機制。
也許,正在崛起的隱私經濟學會是下一個誕生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領域。
個人信息與隱私
談起隱私,周濤有些郁悶。他的抱怨如此:“現在的人對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過度敏感,我沒見過他們對醫院病歷和人口普查信息填寫如此求全責備,我們捫心自問一下,是不是對互聯網隱私過于苛刻?”
這位電子科技大學30歲的教授,目前在百分點科技公司擔任首席科學家一職。該公司擁有推薦引擎技術平臺,核心技術之一是數據挖掘。但如果把個人在網絡中產生的所有數據信息全看成隱私并加以保護,周濤的工作很難繼續下去。
他很清楚“過度敏感”源自何處。“隱私”是極易讓人產生恐懼感的詞語,而網絡用戶傾向于擴大它的外延,把它和個人信息混為一談。實際上,二者不是一回事。一個核心區別是,隱私屬于個人信息范疇,但個人信息不一定都是隱私。
我們每天都在產生大量數據,很難做到把個人信息完全封閉起來,也很少有人真想這樣做,因為那意味著他把自己包在了厚厚的“繭里”,不享受眾多互聯網服務的便利,不與世界接觸,將自己變為信息“黑洞”。
奧薩馬·本·拉登曾試圖制造這樣的“黑洞”,以躲避美軍的信息追蹤。某種程度上,他成功了,而另一種程度上,他致命地失敗了。他躲在巴基斯坦首府伊斯蘭堡城外的豪華別墅里,選擇遠離任何通信工具,沒有電話,沒有網絡。他一度避開了美軍。2011年5月1日,本·拉登在別墅中被擊斃,一名美國高級管理官員表示:“該物業價值將近100萬美元,卻沒有接入任何電話或網絡服務,值得引起注意。”此時“黑洞”本身即已變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