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電力系統正在醞釀一場“減薪風暴”,“有的人說要降低30%-50%,也有人說要降到1997年的水平!鼻岸螘r間,華電集團召開員工大會,要求各級單位“規范本部員工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國家電網公司也在內部會議上要求,“一律不得在工資總額以外發放工資性收入”。(《21世紀經濟報道》7月20日)
從工資計劃管理、工資收入管理、人工成本管理和規范工資收入來源著手,電力系統一系列文件使得此次減薪來勢洶洶。審計署在去年曾給電力行業貼上了“系統工資增長過快,沒有統一的分配制度”的標簽,這段日子,以電力系統為代表的壟斷行業過高收入,更是成了當下收入分配改革討論中的“眾矢之的”。正如記者所言,這一次的減薪風暴,是不是處于風口浪尖的電力系統為緩解壓力而試圖做的一次自選動作?
減薪,減的自然是工資,正如國家電網公司所要求的那樣,“一律不得在工資總額以外發放工資性收入”。那么,“灰色收入”呢?“減薪風暴”,減得了灰色收入嗎?
灰色收入,作為一種介于合法與非法之間的收入,其產生的原因,與制度缺陷和管理缺位有關,也與行業壟斷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經濟學家吳敬璉曾說,腐敗和壟斷是造成當下貧富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如果說腐敗產生的是“黑色收入”,那么,行業壟斷下的高工資、高福利,則是一種典型的灰色收入。
有報道稱“倒閉電廠的抄表工年薪10萬”,何以發生這種離奇的事?貓膩就在這里。國家的發電廠盡管在虧損邊緣掙扎,但虧的卻是國家,虧多少上面都有補貼。但“多經”卻是電力企業職工自己的。只要電力投資還在繼續,發電量還在增加,電力設備還在損耗,“多經”就還可以憑借行業壟斷獲取超額利潤。于是,主業年年虧損而“多經”收益畸高,這種奇特的現象產生了。
對于“灰色收入”,入股分紅,以及眾多的獎金福利等“制度外收入”,僅僅通過一個“減薪”就能得到解決?何況,這只是一種“自發行為”,會不會走過場,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