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結業式上,溫家寶總理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實行城鄉統籌,同時還稱,要“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擴大公共財政覆蓋的范圍”(2月21日中國國際廣播電臺)。
早在“窮人經濟學”之說在中國流行伊始,社會各界就紛紛投以贊賞的目光,輿論更是寄予厚望,而國民收入分配結構調整或再分配利益格局的重整,其重心或著力點也應在于此。亞當·斯密說:只要我們不否認,在法治秩序保護下的平等權利,是百姓不會變成窮人、窮人可以藉以擺脫貧困的最有效途徑。那么,自始至終對窮人、弱勢群體優先提供幫助,重點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受損害,就理應成為制定相關政策所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
可就當前情形而言,一個無可辯駁的現實正是,在很多領域,由于權利的不平等致使一些人的利益受損,而另一些人卻因此獲取了超過合法、合理界限的利益,并反過頭來鉗制不利于自己的聲音和其他相關利益方的利益訴求。貧富差距持續擴大,與相關利益方的權利不平等不無關系,甚至可以說,權利的不平等造成了貧富差距的持續擴大,而貧富差距的持續擴大更進一步加劇了權利的不平等。
不必諱言,“公民的權利表達得不到起碼的傳達與尊重”,正是當前中國諸多領域的改革無法實現初衷——福利共同增進——的起因。政府如今正式表態要“擴大公共財政受益覆蓋面”,這無疑非常可喜。而在實施過程中,顯然應做到將補貼“補到最應補的地方”,也即增進弱勢群體的福利。
誠如美國著名學者詹姆斯·布坎南所言,所有利益相關方的一致同意是“帕累托改進”的最優政治對應物,那么讓各個社會群體尤其是窮人、弱勢群體能夠在相關政策的決策過程中,也能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出自己的訴求,就顯得尤為關鍵。毋庸置疑,傾聽并尊重窮人、弱勢群體的訴求,并在此基礎上使政策向他們傾斜,那么,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或說利益再分配格局的重新調整,才能得到廣泛的擁護。